湘潭县“十二五”林业工作取得可喜成就
过去五年,正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快速发展期,湘潭县林业呈现大步跨越式发展局面。全县完成营造林27.09万亩,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095万株,新增高产油茶林10.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4.9%,森林蓄积量年均增长率达3.03%,达到392.8万立方米,连续24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林业年总产值达34亿元。
(一)深化林业改革有成效。过去五年,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工作完成的基础上,不断深化配套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资源变资产。成立湘潭县林权管理办公室,湘潭县森林资源交易中心等机构,并在此基础上挂牌成立中部林业产权交易湘潭县分中心。完成林地流转61宗,涉及面积3.19万亩,抵押登记26笔,涉及面积1.1万亩。为实施林地流转、林权抵押,促进山林集约经营扫除阻碍,森林资源交易越来越活跃。
二是林权变股权。通过积极引导,帮助林农将手中的林权以租赁、流转、合股等方式发展集约化林业,100余家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相继成立。“公司+基地+农户”、林业专业社、家庭农场等森林经营模式得到不断发展,林业生产经营越来越活。近五年,150余家大户、合作社新造高产油茶示范林5.49万亩,改造低效油茶林18.52万亩。
三是青山变金山。大力发展规模基地,建成万亩高产油茶示范基地1个,万亩丰产楠竹基地2个。企业、林农真正从林业生产经营中得到实惠,绿水青山变成了实实在在的金山银山。目前,万亩高产油茶示范基地率先进入盛产期,每亩可产茶油120-150斤,效益可达5000元以上,是原来的8-10倍。另外,通过合股经营、投工投劳,辅以退耕补助、生态补偿、造林补贴,为2.6万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让近12万户农户直接受益,农户年均增收千元以上。同时,对楠竹林实施低产林改造,推广覆糠技术提高出笋率,推广竹汁提取技术提升原竹利用率,单亩产值较原来增加800元。
(二)发展生态林业有突破。坚持依法治林、精简放权、强化服务,工程造林、林政管理、资源保护均取得零的突破。
一是融资渠道向多元推进。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专题调研,召开银企对接座谈会议,努力解决银信部门推出林权抵押信贷产品的困难和阻碍。先后在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主动洽谈对接,促成邮政储蓄银行推出林权抵押信贷产品;积极向上呼吁,让省农业银行开放林权抵押信贷业务。我县林产企业融资渠道从单一向多元方向发展,到2015年底,全县林产企业取得抵押贷款3180万元。目前,还有农其、行寅贤等5家企业已向省农行提请大额贷款,正待省农行审批。
二是林政管理向精细迈进。在落实森林限额采伐,木竹经营加工运输,征占用林地审批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率先建立并实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国家林业局考核湖南、贵州两省时,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之后,沿境内高速、高铁、国省道,划定禁伐区域,启动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到2015年度,全县森林覆盖率增长0.2%,森林蓄积量年均增长超3%。
三是森林保护向省优挺进。首次启动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保险,县财政承担保费241.75万元,为林业经营者获得保险理赔619.98万元。制定并印发《湘潭县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的通告》,首次将涓水流域等湿地资源纳入保护范围,全县湿地保护率达到70.2%,受到省林业厅肯定。坚持抓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我县作为唯一县市区代表,在全省古树名木保护暨绿化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三)建设绿色莲乡有亮点。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总揽,努力挖掘和发挥森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为建设绿色莲乡打造了亮点。
一是创获省级示范园区。截止2015年底,林业总产值达到34.46亿元,五年增长25.41亿元。其中,持续推进油茶、楠竹两大特色产业发展,培育了一批市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其中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家;全县油茶林面积达到26.9万亩,天籽山茶油品片荣获省级茶油十大推荐品牌;完成投资3.3亿元,建成宏信、农其油茶精深加工基地;茶恩寺竹木产业园纳入县政府“一区多园”发展战略,被评为“省级特色产业示范园”。
二是荣获省级先进荣誉。新增森林火灾观测站、主?望台6座,辅助?望台4座,建成乌石峰、分水槐北村12公里主生物防火隔离带,辅防火隔离带35公里。建成我县第一支武警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成我县第一个“12119”森林火灾报警平台;首次实行森林防火护林员社会购买机制,确保每个林区村均配备森林防火护林员;新增各类永久性森林防火警示牌1240个,全县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县人民政府被评为“全省森林防火先进集体”。
三是斩获全国模范称号。实施退耕还林、长防林、林业生态示范、中央财政补贴等国家重点工程造林,完成营造林27.09万亩。开展群众义务植树活动,年均完成210万株以上,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12个。实施“三边”绿化工程,绿化宜林交通干线3051.89公里,清除天坑现象46处。推进创绿工作,新增全国生态文化村1家,省级园林式单位3家,省级绿色村庄2家,省级生态家园示范村1家,省级秀美村庄2家,市级生态家园示范村105家,我县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