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林业局明确林业站“四权”下放计划及纪律原则
5月16日,永定区林业局明确了该区林业站“四权”下放计划及纪律原则,并在全区林业系统进行了公示。
据了解,为稳步推进该区林业站“四权”下放工作,让全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该局对林业站“四权”下放工作的态度,避免个别同志不了解政策做出过激行为,经该局党组研究,明确了林业站“四权”下放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员不超过110人,2016年5月底前完成下放任务;下放工作纪律及原则七条:一是人、编、岗必须统一,不得混岗混编;二是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三是本次干部职工调整,总体基本保持现有人员岗位不变,在此基础上按工作需要作部分调整;四是以工作表现和现有编制情况,作为本次人事调整的重要依据;五是今明两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原则上就地不动;六是1980年(含1980年)后出生的一律调配到山区乡镇(天门山镇、四都坪乡、王家坪镇、谢家垭乡、沅古坪镇、教字垭镇、罗水乡、桥头乡、三家馆乡、温塘镇、罗塔坪乡),确因工作需要借调进入机关工作的,待下放工作完成后,再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请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七是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应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违法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