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众手植下千万棵 棵棵都是栋梁材
2016年,在衡南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该县抢抓春季造林的有利时机,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在全县上下掀起了新一轮植树造林热潮。据统计,2016年全县应参加义务植树适龄公民人数32.3万人,实际参加植树人数26.2万人,义务植树尽责率81%;义务植树株数105万株,人均完成植树4株;全县共投入财政资金1300余万元,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31处(其中乡镇植树基地26处、机关植树基地105处)、面积6807亩,其中县级义务植树基地5处、面积800亩。我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带动。各级党委、政府把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上阵。特别是今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高规格的义务植树工作会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副县长李一帆亲自安排部署,要求继续坚持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奖惩兑现制等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做到求真务实,落实有力,不断开创义务植树工作的新局面。3月11日上午,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率领下,全体在家县领导和来自衡南县各县直机关的200余位志愿者到县苗圃植树基地参加义务植树活动。26个乡镇的党政领导、105个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也分别到本乡镇、本单位义务植树基地,与干部职工一同参加植树活动。各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履行法定植树义务,为全县人民作出了表率,把我县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向高潮。
二、大力宣传发动。为使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成为广大干群的自觉行动,去冬今春以来,该县上下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舆论工具,广泛宣传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重大意义,增强全民绿化意识,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绿化的积极性、自觉投身义务植树工作中来。该县绿化办利用宣传车、板报专栏、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性和《湖南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有力地促进了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大投入拉动。为全面落实衡阳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绿化增量提质攻坚任务,今春该县新建的义务植树基地全部选定在与市区和县城连接的主要路网、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高速铁路和主要国省道沿线、湘江及其一级支流两岸、重要水源地周边的荒山荒地,其中紫色页岩山地面积占80%以上,植树造林难度相当大。为建好义务植树基地,去冬今春全县共投入专项资金1300余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200万元;各乡镇、县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均投入10万元以上,共计投入1100余万元,县国土局、县交通投等单位投入达30余万元。高投入换来高标准,全县131个义务植树基地全部采用机械整地打穴、大苗造林,并且每个义务植树基地均聘请专人负责后期管护,造林成活率达到95%以上。
四、规划到位促动。一是抓好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该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方案,并按照《湖南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的要求,县、乡两级都建立了义务植树基地,并由县委、县政府统一树牌。二是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坚持义务植树属地管理,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了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把每一个适龄公民每年植树3—5株的法定义务落实到了乡镇政府、责任单位和每一个适龄公民肩上,增强了全县广大干群绿化美化环境的意识,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义务植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加强监管推动。县“两办”、县绿化办每年均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义务植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对适龄公民的尽责率、领导办绿化点的规模、义务植树基地造林质量合格率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监督,对工作完成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工作完成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今年3月,县“两办”发布通报,对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县公安局等32个单位、未启动秀美村庄建设的县人大办等15个单位进行了点名批评,责令相关单位提高认识、加快工作进度、保障经费投入。4月,县绿委也发布通报,对仍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县海事处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