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严控“清明”森林防火工作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县平安。近日,平江县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森林是人类的重要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清明节是森林防火非常时期,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坚决贯彻落实《平江县人民政府防火禁令》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再掀防火高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林业局从3月28日起在全县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要求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通知,每个乡镇出动1台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10条,每个村张贴宣传标语50条。
三是要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各乡镇,各林场,县直各单位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把清明节祭扫不准燃放烟花鞭炮,不准烧纸钱、点蜡烛等县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的行为,传达给全体国家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各乡镇要督促各村召开党员、组长会,村民户主会,做到宣传不留死角。
四是要摒弃陋习,文明祭扫。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回乡祭扫要面对面与家人、亲属、朋友等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清明节祭扫提倡“栽一棵树,献一束花”文明祭扫新风尚。
五是要依法治火,从严治火。森林公安在清明节期间(3月28至4月6日)将全天候巡查,凡违反《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平江县森林防火禁令》等有关规定,违规野外用火祭扫坟墓的,不管是否致成森林火灾,对国家工作人员一律从严处理。情节轻微的予以罚款,同时要追究纪律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