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德昌国有林场改革有效破解“两难”
在国有林场改革中,人员难安置、财政难保障的问题,近期在南县德昌国有林场得以有效破解——136名林场职工,得到妥善安置,460万元专项支出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
该林场是于2010年,经整合全县10万亩生态公益林、育苗基地及湖洲芦苇,在原县林科所和苗圃基础上,新建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革前,林场职工多数在外打工,自谋职业;单位运转靠林业项目资金、县财政临时性补贴等基本维持。去年初进入国有林场改革以来,南县县委、县政府讲政治,坚决贯彻落实中发6号和湘发8号文件;讲生态,长远谋划林场的建设与发展;讲民生,置身处地为林场职工着想。同时,在中央和省国有林场改革总的指导原则下,拓展思路、打破常规、创新方法,制定了既符合上级要求,又切合本地实际的方案,并使其得以顺利实施,于去年9月中旬通过了省级验收。
然而,南县县委、县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国有林场的改革永远在路上,特别是尽管去年林场改革顺利通过了验收,但林场改革方案中的部分内容由于客观上的“时间差”(如纳入财政预算在每年初)等原因,还未得以完全落实;如若改革方案中的全部内容不能落到实处,那就是以“空头支票”应付林场职工、应付上级验收;更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和不讲政治的表现。于是,该县在省验收后,做到了林场改革领导班子不散、人员力量不减,相继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和落实政策研讨会,强力推进了林场改革方案的全面落实,特别是有效破解了人员难安置、财政难保障的难题。
在人员安置上,首先将核定的3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人员9人、专业技术人员10人、林业技能人员14人),面向林场职工考录了26人,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了5人(急需补充的专业技术岗位),现已到岗到位,另留有2名待年中直接到大学录取毕业生;二是按政策达到提前退休条件的42名职工,在尊重本人意愿的前提下为其办理了提前退休;三是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安置5名职工为护林员;四是鼓励63名富余人员转岗创业,为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发给每人每月600元的生活费,并在今后编制内补缺考录时予以优先。通过以上措施,使去年初进入林场改革时的共136名职工均得以妥善安置,从而确保了职工在改革中思想稳定。
在经费保障上,南县不惜“重金”买生态、保职工。在一个去年全县财政收入不足7亿元的小县将德昌国有林场列入了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6年该林场的10项支出共462.57万元列入了本级财政预算:1、在职人员工资津贴133.89万元;2、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七金”59.85万元;3、富余人员生活费每人每年7200元,共计92.4万元;4、富余人员养老保险40万元(如有不足,年底追加);5、政府购买服务10万元;6、基础设施建设5万元;7、国有森林抚育、间伐配套资金5万元;8、公益林补偿及保险5万元;9、国有林场办公费10万元;10、提前退休人员津补贴101.43万元(补足企业社保与人事社保的差额部分)。如此大强度的财政支持,从根本上帮助林场走出了历史性的困境。
与此同时,该县将德昌林场的道路建设、电网改造、饮水安全、网络信息、林下经济等基础设施建设与重点工作,纳入了全县整体发展规划。通过改革,该林场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鼓足了干劲以建设“秀美林场”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主线,注重调整经营结构,努力创新管理模式,以优异成果感恩党的好政策,回报社会的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