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市”称号
3月17日,从全国绿化委员会获悉,吉首市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县市”荣誉称号。
“十二五”期间,吉首市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为引领,围绕“绿色湘西”建设目标,大力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该市认真制定了实施意见,编制了总体规划,深化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重点实施了退耕还林、“八百里绿色行动”、石漠化综合治理等林业重点工程和以“一江一河”风光带、城市主次干道为脉络以及生态村庄建设的城乡绿化工程,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乡土珍稀树种和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全面加强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的管护,积极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加快绿色湘西建设进程。
截至目前,全市林地面积85530.7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78.8%,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和活立木蓄积量分别为58.2%、74.26%和285.2万立方米。全市绿地总面积953.33公顷,城市绿地率33.8%,绿化覆盖率38.7%,公共绿地总面积210.75公顷。2014年和2015年吉首市空气质量多次排名全省第一,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湖南矮寨国家森林公园、湖南吉首峒河国家湿地公园两大“国字号”公园相继落户吉首,如今的吉首青山叠翠,森林相拥,处处焕发着绿色生态的无限魅力。
据了解,此次湖南省共有9个县市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我市是湘西州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的获得,既是对我市造林绿化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市生态建设成果的推介,更是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