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6-03-04 00:00 信息来源:
 

 

 

 

  当前,气温回升,大风天气增多,农事用火增加,永定区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火期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张家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绿化成果,3月1日,永定区人民政府正式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通告。

  通告规定该区禁火期从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禁火区域为全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禁火期内进入林区、景区人员要严格执行“六条禁令”:一是严禁从事烧灰积肥、烧田坎草等农业生产性用火;二是严禁从事炼山造林等林业生产性用火;三是严禁从事烧香烧纸、燃放鞭炮、野炊等非生产性用火;四是严禁从事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五是严禁携带火源、火种进入森林;六是严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在监护人有效监护下进入禁火区域。

  同时,通告要求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警电话8328119)。违反本令规定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永定区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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