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把四关促四化”促护林员发挥实效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6-01-22 00:00 信息来源:

 

 

  湘潭县有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68.9万亩,2014年聘用公益林护林员155名。一年来,湘潭县公益林护林员的聘用、使用、管理和考核等工作机制日趋完善,护林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

  一是严把选拔关,促护林职业化。湘潭县采取公开招聘,推荐和自荐报名、管理单位考察、聘前公示、签订合同的程序公开选拔热爱林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备一定野外管护经验和文化水平,年龄在55周岁左右的当地林农,有效杜绝护林员选拔任用拉关系、搞照顾等现象,确保了每名聘用的护林员均能服务管理、履行职责。

  二是严把使用关,促护林动态化。湘潭县公益林护林员签订的是劳务购买合同,护林员本质上还是林农,需要从事农业生产经济,用工上容易产生矛盾。为此,该县各乡镇在签订护林劳务合同的基础上,实行护林员安排动态管理制度,落实护林员“能进能出”,既充分使用护林员巡山护林,又给足护林员农忙生产时间,有效解决用工矛盾,调动了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严把管理关,促护林制度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湘潭县以制度规范为组织管理的基本依据,严格按照《湖南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规范》、《湘潭县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了乡镇聘用、林业站代管的管理职权。严格落实对护林员任务划分、培训、监督和检查等管理细节,设立重点区域巡护签到点,配齐巡山记录、巡护标识、示警物品等巡山保障器材设备,有力地确保护林员职责履行。

  四是严把考核关,促护林常态化。湘潭县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充分认识到聘用护林员的重要意义,较好地利用了考核这一指挥棒,严格组织以个人述职、群众评议、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为主的公益林护林员年度考核,实行考核结果与薪资待遇挂钩和奖优罚劣机制,履行职责情况较差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坚决予以解聘,有力地触动了护林员的灵魂,激励护林员自觉履行职责,护林员巡山护林实现常态化。

湘潭县“把四关促四化”促护林员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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