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第2号总林长令 加强林草资源保护
近日,省委书记、省总林长沈晓明,省长、省总林长毛伟明共同签发湖南省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的令》,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行林长制决策部署,全力抓好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建设美丽湖南夯实生态根基。
总林长令要求,要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压实主体责任,突出部门协作,推进森林草原防火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基础能力提升两年行动,推广应用铁塔视频监测、无人机巡护等科技手段,加大生态护林员巡护力度,抓好防火宣传,强化火源管控。
要强化林草资源管护。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管护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全面整改国家森林督查、林长制暗访督查等发现的各类问题,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要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重点保护自然生态功能最重要、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区域。深入推进南山国家公园创建,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全力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的各类问题,加快建设自然保护地监测体系,全面提升管护现代化水平。
要深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力维护全省生态安全。扎实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深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灾减灾、联防联治体系建设,做好松毛虫、竹蝗等本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构建严密的防控网络。
要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充分发挥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各级林长办建设。切实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落实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对不担当、不作为导致森林草原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