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洞庭清波”涉林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监督取得初步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委有关决策指示精神,坚决扛起“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根据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统一部署,局保护地中心、省设计院专项督导组,于7月下旬,赴邵阳市开展“洞庭清波”自然保护地等涉林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监督。
督导组充分吸收前期参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洞庭清波”张家界市包片督查的成功经验,进一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把握专项监督要求、科学制定督导方案,对邵阳市涉林问题提前精准排查、提前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此次督导邵阳市7项问题,2项被列入“洞庭清波”专项监督涉林问题整改清单,3项属于邵阳市自然保护地自查问题清单,另2项为督导组主动介入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涉林整改问题。经监督核查,4项完成整改,1项基本完成,2项立行立改。
督导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整改情况,重点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办理、林地复绿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邵阳市各级政府、纪检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发现少数地方存在相关法规和政策研究不深入、涉林问题重处罚轻整改、修复方案不科学等问题。督导组及时对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意见反馈,并要求责任主体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等涉林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要科学生态修复,实事求是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确保生态修复效果可持续;要强化长效管理,不仅挂牌督导,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而且建立长效机制,严格维护管护,确保整改成果可持续。
现场督导后,督导组建立台账、跟踪督办,持续推进涉林问题整改。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督查督办力度,依法打击占林取土等违法行为,追究涉案人员责任。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积极整改,大力植树造林,开展复绿,持续修复问题点生态环境。督导洞口、邵阳县2项“洞庭清波”专项监督问题点种植苗木2万余株、花草30亩,基本完成毁坏林地复绿工作;邵阳县2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点植树近万株,复绿面积57.6亩,5处煤矸石堆放点生态修复工作已基本完成;新邵、隆回县3项自然保护地自查问题点,养鱼网箱全部拆除,对边坡持续开展挂网复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