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清局长赴怀化调研林长制试点工作
3月2日至4日,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长清深入怀化市靖州县、新晃县、中方县调研林长制试点和产业发展等工作,局办公室、资源处、法规改革处、产业办负责人参加调研。怀化市人民政府市长雷绍业、副市长杨林华,靖州县、新晃县、中方县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怀化市林业局负责人陪同调研。
胡长清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中方县花桥镇油茶低改,靖州县太阳坪乡林长制试点、康尔竹产业加工项目、茯苓产业园建设,新晃县鱼市镇林长制试点、“三佰佬”古树群落保护、东魁杨梅产业园建设等情况,就林长制试点、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与基层群众进行了深入交流。
胡长清听取了怀化市、靖州县林业工作汇报,对其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强调,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全省林业系统务必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行林长制的背景目的和重大意义,站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认识林长制工作,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角度思考和推进林长制工作。二要健全长效机制,压实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林有人护、事有人管”,从而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助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三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把管护林草资源作为林长制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生态保护、生态提质、生态惠民,严格控制行政审批、严格监管开发利用、严格惩处违法行为,让林长制“长牙齿”、树权威、出成效,成为保护林草资源、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的一把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