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审议通过《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8-12-04 00:00 信息来源:

  11月30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规定》共24条,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出台,对我省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将产生重要作用。

  《规定》针对我省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建立了一系列预防、扑救、灾后处置等工作制度机制,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火情报告制度、约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和应急管理范围。《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森林防火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森林防火区内的工矿企业等相关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此外,还就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的规定、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高火险区的划定、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申请办理程序、禁止性行为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省人大审议通过《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

6814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