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推动合作社建设促进林业规模经营
全国集体林权改革百强县的平江,近年来积极推动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林业规模经营水平得到有效提高,被评为“全国林业合作组织示范县”。
近年来,平江县多措并举推动合作社建设。一是加强理论宣传。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政策,举办形式多样的走访调查、座谈会、培训班,让林农了解到林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引导促进林户与企业的对接,激发林农办社入社积极性。二是创新合作模式。以“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合作社”“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三种模式进行示范带动,探索出契合全县林业合作社情况的生产经营之路。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县政府出台了《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将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工作纳入乡镇绩效考核,设立了合作社发展基金,在项目申报、林产品加工等方面进行税收优惠与资金扶持,组织林业合作社开展森林政策性保险、林权抵押贷款等业务,努力增强合作社造血功能。
林业合作社建设有力推动了规模经营。目前,全县成立林业农民专业合作社183家,加入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5.8万余户,共计20余万人,经营林地65万亩,合作社带动规模经营林地200余万亩,吸引社会游资5亿余元。合作社经营运行有序,有国家级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社5家,如湘北盛林为代表的林业合作社,共有入社林农3685户,涉及9个乡镇24个村,经营山林6万多亩,注册资金达6600万元;西岭山林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出产的林下经济黄精、油茶等产品远销海内外。据调查,全县林农来自合作社的林业收入达3360元,比分散经营户提高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