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清书记赴洞庭湖区督办中央环保督察涉林任务整改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9月26日召开的“洞庭湖湿地保护治理专题会议”和10月9日召开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及国家林业局10月10日召开的“候鸟保护会议”精神,10月12日-14日,胡长清书记专程赴洞庭湖区相关市县开展专题调研,督办洞庭湖综合治理和中央环保督察涉林问题整改工作。厅总工程师桂小杰、省森林公安局局长周国生和厅资源林政处、保护处、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及世界自然基金会驻长沙办事处负责同志先后陪同。
胡长清书记一行用时2天,乘船由西向东贯穿西、南、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现场察看了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和杨树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杨树清理和功能区划调整工作开展情况,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采砂及采砂船集中停靠、大小西湖、丁字堤生态矮围保护以及采桑湖、君山后湖非法利用整改和生态修复工作开展情况。
14日下午,胡长清书记在岳阳市组织召开了“省林业厅推进洞庭湖综合治理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座谈会”,岳阳、益阳、常德3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市、县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同志汇报了中央环保督察涉林任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步综合治理工作安排。胡长清书记对3市前段的积极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但也指出,洞庭湖湿地不同程度的存在着面积被蚕食、功能在退化、生物多样性被破坏和保护管理工作机制体制不顺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动真碰硬地抓整改。他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汲取甘肃祁连山和新疆卡山事件的教训,正确判断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尽职尽责履行好林业部门的职责和义务。二是做好规划调优和确界工作。尽快完成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确界和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调优工作,坚持保护为主、生态优先的原则,明确洞庭湖的生态功能定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三是加强生态监测。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面积变动、生态质量、生物多样性状况监测,建立省级共享数据信息平台,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监测报告,并将其纳入县市区考核指标体系。四是全面停止对湿地的破坏和侵占。要切实做好采砂、砂石码头堆场、种植养殖问题的整改,务必将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杨树于今年12月底前全部清理完成。五是推进生态修复工作。保质保量地做好退耕还湖、退林还湿等修复工程;充分利用湿地系统工程技术解决污水净化和处理的问题;对于保留的大小西湖和丁字堤生境矮围,要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承包、严禁养殖、严禁捕捞)。六是完善管理体系。要研究解决洞庭湖相关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问题,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继续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七是严厉打击滥捕滥猎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在历年打击行动的基础上,提早安排,重点在环洞庭湖区域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自然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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