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0个单位和个人获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个人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7-08-02 00:00 信息来源: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发文表彰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00个先进集体和100个先进个人,我省5个单位和5名个人获得荣誉。其中,浏阳市林业局、平江县林业局、桃源县林业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业局和资兴市林业局5家单位获得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称号;周首一、廖清生、刘彦文、伍春明和赵继锋5位同志获得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个人称号。

  我省于2007年4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2008年11月在全省全面推开。在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的持续努力下,2010年12月按期完成了主体改革任务。据统计,全省集体林地确权率、发证率分别达97.8%和95.3%,累计完成林权勘界宗地2821万宗,发放林权证1064.6万本,领证农户920.28万户,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率达80%。2011年以来,我省一直将配套改革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推进,着力创新林业经营方式,提高林业生产组织化水平和林地经营效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将紧紧围绕建设“健康森林、美丽湿地、生态城乡、绿色产业”的总体工作思路,按照最近召开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定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上汪洋副总理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我省10个单位和个人获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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