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财政厅下发文件,对2015年度财政票据年检情况进行了通报,我厅再次年检合格且连续八年被评为“财政票据管理先进单位”。
多年来,我厅一直严格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依法征收、以票管收,票据管理制度健全,票据使用规范,及时足额缴纳非税收入。2015年还协助省非税局清理“待查收入”近500万元。
省厅连续八年荣获财政票据管理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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