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副市长宣讲、督查省第一号总林长令贯彻落实情况
4月22日,省林业局组织召开贯彻落实第一号总林长令电视电话会议后,湘潭市副市长、市级林长到市林业局宣讲省总林长令,检查全市林业系统贯彻落实情况。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林业局总工程师、副局长以及市林长办、森林防火科相关人员参加,各县(市)区、园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
会议强调,一要提升认识。省第1号总林长令是省委书记、省长共同签署并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专项行动,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有着重要意义,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目标责任,常态化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二要迅速行动。各级林长办要深入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张贴、刊发、村(社区)公示栏、乡村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省第1号总林长令,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省第1号总林长令的热潮,让省第1号总林长令家喻户晓,营造森林草原防灭火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各县(市)区(园区)、各森林经营单位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夯实防火基础,全力抓好省总林长令各项任务落实。四要加强督查考核。市林长办、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科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总结成功经验。要将各县(市)区、园区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林长制工作考核。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管理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