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调研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编制设置工作
近日,湘潭市林业局相关领导带领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全体同志一行到湘乡市调研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的编制设置工作,特别是东台山国家级森林自然公园和水府庙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的机构编制等事项。
调研组介绍了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的重要意义: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分别下发了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要求“加强自然保护地的统一管理”“建立自然保护地分级管理体制。”
调研组首先听取了湘乡市林业局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基本情况汇报,然后听取了湘乡市委编办对自然保护地机构编制的设想和建议,尤其是两个国家级自然公园的机构管理和编制问题。
调研组要求,一是自然保护地机构管理和编制问题一定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0〕18号)文件精神,做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二是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分级行使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责,特别是两个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地的管理职责。
调研组建议,一是水府庙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和东台山国家级森林自然公园要申请设立较高级别的机构,省级自然公园要设立与管理相适应的机构;二是加强与其他地州市沟通联系,能否参照一下其他地州市的机构管理模式,特别是水府庙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的管理模式能否参照娄底的管理模式,为该市自然保护地后续管理工作提供有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