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全国绿化委员会正式发布文件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城市)、颁发全国绿化奖彰获得者。此批获评城市中,湘潭市成为湖南唯一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表彰的城市;湘潭市林业局李小平和韶山市刘进文获得全国绿化奖章。
近年来,在省绿化委员会和省林业厅的关心支持下,湘潭市委市政府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建设“ 伟人故里,大美湘潭”为主题,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发展。在林业方面,2009年湘潭市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2016年8月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湘潭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8年成功获评国家森林城市。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为抓手,湘潭市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着力推进全域绿化三年行动,实施城区增绿补绿工程,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大力推进大美湘潭和秀美村庄建设,努力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通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全市城市建成区森林覆盖率45.81%,绿地率41.6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00平方米。湘潭市现有土地面积750.90万亩,林地面积332.00万亩,森林面积306.00万亩,森林生态系统基本稳定,生物多样性丰富,森林生态功能健全,森林的自我调节能力较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调动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新时代大规模绿化行动的积极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和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国绿化委员会决定表彰在国土绿化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