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零报警零火灾”
清明节期间,韶山市天气晴朗,气温较高,加之清明节期间,上坟祭祖、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增加,森林火险等级升高。韶山市林业局高度重视,强化宣传、督查力度,加强值班备勤,取得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胜利。
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4月5日至4月7日12:00,我市森林防火值班室接到森林火警求助电话0起,未发生森林火情,未有人员伤亡情况。
二、森林防火工作方法
(一)领导重视
清明前期,市林业局组织各乡镇分管林业的副乡(镇)长、林业站站长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更加细致的部署工作。各乡镇召集村干部、护林员召开了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分别对扑火队伍进行知识培训和消防器材培训,提升了扑火能力。
(二)督查到位
面对严峻的防火形势,清明期间,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崔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毛亚锋带队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在检查现场再三叮嘱各乡镇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大家打起精神,严格值守,确保人员、设施到位。市林业局局长张茂清带队连续三日对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检查,要求各乡镇值班到位,全力预防森林火灾发生。
全市共有48个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安排70名同志上山巡护,设置检查站49处,通过发放鲜花,提醒上山人员文明祭拜,谨防森林火灾。
(三)宣传到位
全市各乡镇共发放、张贴《禁火令》2000余份;各重要路口宣传横幅40条;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50台,每天深入山间地头进行全天候、全区域的不间断播放;在韶山市电视台、村村响高密度播放禁火令。
(四)值班到位
市林业局、各乡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火情动态,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各乡镇准备了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要求24小时待命。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乡镇在每日16时前向市森防指办公室(55682347)报送当日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严禁瞒报、迟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