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助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近年来,湘西州着眼打造“绿色湘西”品牌,在植绿、增绿、护绿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野生动物资料保护力度,一大批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种群繁衍生息得到有效保护,红点齿蟾、脆蛇蜥、红嘴鸥、鸳鸯等部分稀濒危物种种群逐步恢复,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效进一步巩固。
一是增绿护绿优化“栖息地”。推进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保护、森林禁伐限伐三年行动等林业生态修复工程,完成人工造林37万亩,封山育林120万亩,退耕还林面积 420.2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面积达到1100万亩;建立各类林场667个、湿地公园(包括湿地保护区或小区)18个、自然保护区(或小区)49个、森林公园5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总达12个;州内河流、公路、铁路、宜林荒山慌地全部实现绿化,森林覆盖率由68.86%提高到70.24%,森林面积达到1345.32万亩,野生动物栖息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是加强立法筑起“防火墙”。相继制定出台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湘西自治州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湘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大批地方生态保护法规和意见,以及小溪、高望界、白云山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及时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纳入州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五年(2017-2021年)立法规划,切实筑起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防火墙”。
三是依法严管打造“保护伞”。严格依法依规办理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积极开展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护鸟飞行动”,出动执法人员745人次,执法宣传车152台次。共检查大型集贸市场36家,野味店30家,大型餐饮店、农家乐322家,驯养繁殖场所、重点场所172处,收缴野生动物蛇类4条、野鸡6只、豪猪1只、野山羊1只、竹鼠2只、野猪56.96公斤、豹猫1只、中华蟾蜍5000只;依法对76家餐馆带有“野味”字样广告词进行了撤除。
四是严防疫病消除“病疾患”。严格落实国家和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日常监测工作,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和日(周)报告制度,今年来,全州3个省级监测站累计上报监测报告365份,为上级开展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严密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病排查,突出野生动物驯繁经营单位,定期巡查、排查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消毒、免疫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切实杜绝风险期内我州驯繁野生动物感染H7N9事件。
五是广泛宣教打好“预防针”。今年7月,州人民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州野生动物禁猎工作,通过全州各级媒体,广泛宣传湖南省禁止猎杀野生动物有关规定,明确野生动物保护规定要求。深入开展各类宣教活动,围绕“湿地--城镇可持续发展的未来”“保护虎豹,你我同行”“保护鸟类资源,守护绿水青山”等主题,先后开展“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和“爱鸟周”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234场次,出动宣传车辆200台(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图册30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标语5000余幅,覆盖群众数万人,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特别是对有猎杀野生动物图谋或前科的人员,打好了“预防针”。今年以来,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教育攻势,我州林业部门接收救治并放归草鸮(国家Ⅱ级)1只、豹猫(省重点)1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