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交接工作全面完成
10月12日,湘潭市林业局组织城区5个林业主管部门分别向市国土局进行了林权登记电子档案移交工作,至此,我市林业部门林权档案资料和数据库移交工作圆满完成。
12日下午,市林业局林权办组织雨湖区、岳塘区、高新区、经开区、昭山示范区的林业主管部门林权移交工作承办人员来到市国土局,向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科、信息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移交了林权小班面、林权登记属性、变更登记属性、林权数据字典、林权政区字典等电子数据资料。
8月下旬开始,省林业厅信息中心以县为单位将林权数据库进行分割并向全省各县市区移交,市林业局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园区)林业主管部门于8月25日统一到林业厅进行数据申领。8月26日,湘乡市林业局与湘乡市国土局进行了林权数据库移交,31日,湖南明月山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湘乡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到了湘乡市第一本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和湘潭市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明》。9月份,湘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也颁发了4本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
自2015年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启动后,我局主动与市国土局协调开展林权登记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认真制定移交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园区)开展林权发证工作“回头看”,指导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对此前所发放的林权证进行查漏补缺,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发证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调解林权纠纷,及时化解矛盾。
各县市区(园区)林业部门在资料清查整理过程中,对所有林权登记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全面清理,做到资料完整、目录规范,确保档案质量。对林权各类资料的数量和规模进行了认真统计,建立详细的资料移交清单,做到了登记资料和权属证书数目相符、内容一致,需要移交不动产登记部门、本部门备份和留存的资料及移交档案部门管理的资料进行了认真梳理,纸质档案按照归档要求进行立卷、编号、装盒。在移交过程中,层层压实责任,档案资料整理实行责任制,清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在《资料清理清单》上签字盖章,以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有效。
下一步,我市各级林业部门将进一步密切配合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搞好全市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共同探索我市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中遇到的新问题,共同制定我市林权登记发证规程和管理办法,共同保护好我市森林资源,为我市林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