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多措并举推进森林保险工作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7-05-27 00:00 信息来源:

  自2011年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以来,在省厅的精心指导下,湘西自治州林业部门遵循“统一参保范围,统一保费金额,统一保费费率、统一保险责任,统一时间续保、统一理赔程序、统一赔偿方式”的原则,大力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2011年至2017年,全州森林保险面积从695万亩增加到1077万亩,增长54.96%;森林保险面积占全州森林总面积的比例从52.18%增至80.86%;参保林农从27.07万户增加到50.28万户,增长85.74%;森林保险总金额从27.79亿元增加到44.35亿元,增长59.60%,形成了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森林保险全覆盖、商品林森林保险稳步增长,经济林森林保险增长迅速的发展格局。

  一、建立森林保险费财政补贴制度,实现了“统投统保”。生态公益林森林保险方面,按照政策标准,每亩公益林保险金额400元,保险费率为4‰,即每亩收取保费1.6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30%,市县财政补贴10%,林权权利人承担10%。针对我州生态公益林实行禁伐政策、林农投保积极性不高的情况,县市财政在承担补贴10%的基础上,将由林权权利人承担的10%一并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并列入财政预算。商品林保险方面,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55%,商品林经营者承担45%。各县市视财力情况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吉首、花垣、保靖、凤凰4县市对商品林经营者承担的45%实行财政全额补贴。

  二、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沟通机制,达到了“四个快速”。2011年以来,州林业局、州财政局和中华联合财保公司湘西公司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财政部门负责组落实应承担的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并在同级财政预算内予以足额安排,加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监管;林业部门负责与保险部门签订统保协定,建立森林投保到户清册、搞好灾害现场查勘定损等工作,实现了“投保签单快、保险费拨付快、现场查勘定损快、赔偿金发放农户快”的“四个快速”局面。

  三、严格森林灾害理赔程序,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一是坚持灾害现场查勘定损制度。林业部门和保险部门接到报灾后,及时组织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和受灾农户到受灾宗地现场,共同查勘定损,现场勾图,明确受灾范围、程度,确保了受灾农户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坚持分级复核制度。对森林灾害面积50亩以下的,由县市林业部门进行受灾面积认定并采用认定数据理赔;对单宗报案面积在500亩及以下的,由县市林业部门和承保公司实地查勘复核;对单宗报案面积在500亩—1000亩(含)以下的,由州林业部门和承保公司实地查勘复核;对单宗报案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由省级承保公司和省林业部门实地查勘复核。三是坚持理赔公示制度。灾害现场查勘后,林业部门落实损失分户清单,保险部门据此清单出具赔偿资金到户清单,在受灾所在村组公示栏内张榜公示,确定无异议后,再由保险公司将赔偿金直接拨付到受灾农民“一卡通”账户受灾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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