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2016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项目效益显著
根据省林业厅统一安排部署,永州市各相关县区林业局网上申报,市林业局审核,我市完成了2016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项目效益总结工作。2016年度我市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项目涉及冷水滩、东安、宁远、江永、江华、蓝山、新田、双牌、祁阳9个县区,林业贷款总额36741万元,申请中央财政贴息资金1102.23万元。根据《湖南省财政厅下达2016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下达我市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共350.57万元,其中大额贷款贴息额共计203.67万元,小额贷款贴息额共计1.98万元,精准扶贫资金144.92万元。由于扶贫资金切块,我市申报贴息资金与下达贴息资金差额751.66万元,资金下达率31.8%。
通过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我市林业基地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林工企业进一步发展,促进了精准扶贫工作,带动了林农就业,增加了财政收入。完成速生丰产林建设1.56万亩,抚育1.88万亩;完成经济林新造林2.56万亩,改造0.55万亩。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已投产项目5个,创产值35660.8万元,创利税4601.44万元,安置就业人员633人,龙头企业加农户加基地建设面积23.9万亩,龙头企业联农户数5213户。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市切实加强了林业贷款贴息项目管理。一是各县区林业局高度重视林业贴息贷款工作,组织相关林业贷款主体认真学习贯彻《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了解林业贴息贷款政策和申报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的全程监督和服务工作,确保国家财政贴息资金安全运行,并发挥更大效益。二是严格把关,认真抓好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的申报和落实工作。在申报贴息资金时要求项目单位上报有关借款合同、凭证材料、付息清单,预防和杜绝虚报、冒领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事件发生。同时林业、财政部门严格检查验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确保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安全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