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开展省级以上公益林管理和补偿资金发放大调查
为进一步掌握全市省级以上公益林管理和补偿资金发放及“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情况,12月13日-17日,永州市林业局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君才任组长,分为5个工作小组,采取随机抽样、交叉调查检查的方式,对冷水滩、零陵、祁阳、双牌、道县、江华、江永、宁远、蓝山、新田等10个县区21个乡镇44个村226个农户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落实到户情况、管护责任落实到位情况、补偿资金发放到户情况、涉腐问题线索查处和整改到位情况开展了调查。
通过调查,全市省级以上公益林管理工作已步入常态化,公益林管理档案台账资料齐全,基层群众对公益林的补偿政策、标准及要求比较了解,对林业部门的服务工作比较满意。全市2016年补偿资金已基本发放到位。
调查中发现,全市省级以上公益林管理工作还存在补偿资金发放进展不平衡,部分补偿资金还存留在乡镇财政所;村组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合使用;山林权属纠纷调处不到位,存在权属矛盾纠纷,导致补偿资金不能按时发放到位;少数护林员履责不够到位,巡山护林频率稀松,巡山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
调查组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公益林保护建设的宣传力度,使公益林管理及补偿资金的相关政策、法规深入人心。要进一步加大纠纷调处力度,将缓发的资金尽早发放到位,切实维护林农合法权益。要进一步规范使用村组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凡是林权在村组集体的,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要严格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村组必须按照要求召开有村组干部、党员及村民代表参加的专题会议,充分征求资金分配和开支的意见并公示,县、乡林业、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落实。要进一步提升护林员管护水平和责任,对不适合继续担任护林员的,要做好工作,进行合理调整。对不履职不称职的护林员,要中止聘请合同,另行聘请,切实做好公益林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