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对油茶产业实施奖补政策
为发展郴州市油茶产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推郴州市油茶产业提质改造四年(2016-2019)行动计划和郴州市产业发展,日前,郴州市林业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出台了《郴州市油茶产业奖补实施办法》。
据悉,本次资金补助对象包括本市范围内从事油茶产业的种植大户、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林业龙头企业、良种繁育基地、家庭农场(林场)、村级经济组织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市级油茶产业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补2016年以后新造油茶林大户、油茶产业示范园入园企业、油茶良种繁育、国家和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各县市区财政可按一定比例配套奖补辖区内的油茶种植大户和龙头企业。
根据本次资金补助的范围和标准,高标准示范基地单块连片开发(建有林道及灌溉设施等)面积达到200-500亩,500-1000亩、1000亩以上三个标准,分别一次性奖补5万、8万、13万元不等。同时,入驻郴州市辖区林业工业产业园的油茶企业,正式开工投产后,对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分为达到1000-2000万元、2000-3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三个标准,一次性奖补10万元、20万、30万元不等,此奖补可与其他奖补政策重叠。油茶良种繁育基地面积30亩以上、年生产良种油茶苗200万株以上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于2016年-2019年获得国家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称号,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16年-2019年获得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称号,一次性奖励5万元。
奖补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林业局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审核、拨付和管理工作。奖补资金按照科学发展、量力而行、公开公正、依法监督、绩效管理的原则。奖补资金的申报与审批实行项目库管理,严格规范验收和资金拨付程序。同时该办法还制定了监管程序,对于未履行油茶产业化项目及资金管理要求,在项目申报、实施中存在弄虚作假及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等五类行为市、县财政部门将暂缓或停止拨款,并取消项目实施单位下年度申请专项资金资格。
郴州市油茶产业奖补资金从郴州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植树造林和林业产业转型专项资金中安排,主要用于支持郴州市发展油茶产业,围绕《郴州市油茶产业提质改造四年(2016-2019)行动计划》要求和产业发展重点,推进项目区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加强抚育管理,加快培育形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产业覆盖面大、对林农增收效果明显的油茶产业示范区和精品园,不断提高该市油茶产业生产的示范引导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