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林业局信访调纠语言接待工作有经验
永州市是全省四大重点林区之一,新世纪以来,随着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保护等项目工程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全市各种涉林矛盾纠纷呈现出数量多、增长快、牵涉面广且情况复杂等特点。为推进信访调纠工作,进一步维护林业系统稳定,永州林业局着力加强信访调纠语言接待培训工作,通过实践对比,在提升信访接待的语言表达艺术及能力上,总结出以下几个经验:
一要言之得体。对于接访者来说,运用得体的语言可以打开来访者心扉,最能打破信访僵局。针对不同的来访者要采用不同的谈话方式,不能都采取同一种模式。一般情况下,接访者性子要缓、不能急,说话要把握分寸和留有余地,要凭证据对事情做出判断, 用语要准确,结论要下得合情合理,才能真正起到疏导和劝访的效果。
二要言之分类。来访人员之间气质差别较大,针对不同气质类型的来访者,要采用不同的接谈方法。如对待抑郁型上访者要认真听取他们申述,对其提出的问题要心平气和的做出合乎情理的解答,使其气消恨平,切莫火上添油、公开责备;对待开朗型上访者可以直接用政策和法规进行耐心说服,真诚开导,引导他们客观实在地看问题,消除片面性和盲目性;对待激动型上访者先不说其对错、黑白,等情绪稳定下来后,边察言观色边进行实质性沟通,即使其说得不对,也不要用冷言硬语去激怒来访人,而是要转换思路,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最后达到来访人心服口服的目的。
三要言之有情。接访人员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接待上访者,无论是对较有经济基础的山林承包经营者还是对相对处于社会底层的林农和老百姓,要多说欢迎话、多说安慰话,多说定心话,对每位上访者要动之以情地做思想工作。只有这样,来访者心灵得到慰藉,情绪得到稳定,才能顺畅地接受疏导教育。
四要言之有理。接访人员要善于用政策和法律去教育、引导来访者,不但要熟知林业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还要熟知信访规章制度和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物权法、合同法等一系列国家法律法规,要以理服人。但讲理切忌空洞说教,尽讲套话、大话,更不能动辄训人或以理吓人,乱“扣帽子”、乱“打棍子”。讲理要讲实理、讲真理,既合人情、又合原则,还要因人、因地、因时灵活利导,才能使上访者心悦诚服。
五要言之通俗。接访者常用国家政策、法律来做解释工作,语言文字十分规范严谨。这就要求我们应将“书面语言”转化为“口头语言”,用最明白的语言,将大道理转化为与老百姓贴得更近的小道理,这样就通俗易懂,让上访群众听得进,能明白是非,主动息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