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政府正月初一紧急发布春节期间森林防火通告
娄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市委书记龚武生,市委副书记、市长李荐国先后就春节期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作出专门指示。2016年正月初一,正当全市人民喜庆新春佳节之际,娄底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告》。
《紧急通告》要求全体市民:一要坚决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职。一旦发生火情,各级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科学扑救;乡镇村组干部、护林员队伍和防火巡逻小组要切实履职,分片包干,坚决杜绝火源入山进林。对无故不到岗、组织指挥和扑救不力造成较大森林资源损失的,严格按照《娄底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予以追责。二要坚决禁止野外用火,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各县市区、各乡镇、林场要迅速安排专人在路口值守,凡携带烟花爆竹上山的一律予以收缴,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坟地。三要严格森林防火执法,依法从快从严查处火灾肇事者。对违反规定擅自在林区内上坟祭祖、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引发森林火灾的个人,依法严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宣传车、宣传栏、标语、标牌,鸣锣等渠道,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各地要在进山路口、交通要道设立永久性宣传牌,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对引森林火灾的违法人员予以公开曝光。
春节期间,娄底市森林火灾态势总体平稳,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