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出台实施千里生态走廊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6-01-08 00:00 信息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相关要求,加快推进“绿色湘西”建设,湘西州委、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千里生态走廊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从2015年起至2017年实施千里生态走廊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决定》指出,积极践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发展理念,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全民参与,2017年各项指标要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将我州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生态文化公园”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绿水青山的生态优势。

  《决定》明确,优化森林绿地结构,提升城市生态功能,科学构建全州“一群一圈二带三廊四区”森林生态网络系统。一群即打造以吉首市为核心的“半小时生态城镇群”。一圈即打造以凤凰县为龙头,以吉首市为集散中心的1小时旅游经济圈。二带即打造沅水流域、酉水流域生态带。三廊即打造高速、铁路、公路沿线生态文化走廊。四区即打造自然生态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字品牌”核心标志区、湘西特色文化重点地区。着力构建以矮寨国家森林公园为中心,以酉水、沅水水系为脉络,以八面山、羊峰山、腊尔山为构的“一园二水三山”生态安全屏障。开展九大工程建设:千里旅游走廊生态景观建设工程、生态保护工程、城市绿荫工程、秀美村庄工程、城乡同建同治工程、裸地复绿工程、绿色产业工程、景区绿化提质工程、生态文化工程。

  《决定》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州成立“千里生态走廊”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州长任组长,州委、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等工作。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和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二是明确职责,合力共建。制定《湘西自治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和《湘西自治州“千里生态走廊”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相关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推进。三是多方筹资,保障投入。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科学整合发改、林业、交通运输、国土资源、水利、住建等部门项目资金。建立造林绿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鼓励各类企业和公民个人投资造林绿化,鼓励企业和个人认建认捐认养古树名木及公共绿地。四是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将“千里生态走廊”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纳入全州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湘西州出台实施千里生态走廊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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