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强化林业惠农资金管理 资金到位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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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1-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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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桃源县林业局坚持把林农利益放在第一位,强化林业惠农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到位率达100%,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林业惠农资金管理的组织领导,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县退耕办、生态公益林办、县财政局、各乡镇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将林农资金发放工作与农民减负、党风廉政建设、书记工程等重要工作直接挂钩,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实行上访诉求0发生。
规范资金发放流程。严格按照信息采集-录入-审核-拨付和发放的程序操作。由各乡镇对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和公益林检查验收合格后,逐户收集整理退耕还林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补助对象的基础信息数据,然后在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要求录入农补贴发放的管理系统。县退耕办、县森林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把关,交县财政审定、录入,最后由县财政局国库股分项将资金划拨到县信用联社,完成统一开户和办理入账手续,实行“一卡通发放”。
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全县林业类惠农补贴资金管理,林业局从制度建设入手,制定了《桃源县林业局林业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信息审查和资金拨付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等惠 补贴资金数据申报、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示、审核把关等全程监管,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有效防止虚报冒领、造假做假、截留挪用等侵害林农利益的现象发生。2014年,项目小组共审核出造林项目“戴夹帽子”及项目面积不实等问题5例,面积近1000亩,有力地促进了项目造林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严格执行监督检查。为确保生态公益林管护到位,提高护林员管护积极性,建立了《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将护林员工资分两次拨付(第一次拨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待年终考核后再行拨付),由县财政局拨付到县林业局,再由县林业局拨付给乡镇林业站,经考核后发放到护林员手中。同时,强化部门联动,积极加强与县财政、审计等单位的联合监督检查,财政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审计加大资金发放管理审查力度,林业加强工程建设检查力度,确保补助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及时、足额发放到各农户手中。
2015年度我县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补助面积为7.014万亩,惠及林农3.43万户,发放补助资金876.75万元。批准实施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公益林面积为204.97万亩,惠及林农9.28万户,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413.81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有力促进了森林生态社会效益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