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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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0-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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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部署,10月10日,桃源县在林业局召开会议,部署安排全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会议指出,自2002年桃源县列入国家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建设县以来,全县已顺利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26.64万亩,涉及全县40个乡镇、662个行政村、43885个农户,有力推进了生态建设,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加了农民收入。会议要求,此次开展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县级实施方案编制期自2014至2020年,退耕还林任务为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和一级水功能区中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迎水面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该县主要为沅水两岸),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总体要求和政策措施,科学界定退耕还林范围,不得将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上一轮退耕还林已退耕地纳入退耕范围;要严格遵循“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在农民自愿申报退耕还林任务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展开坡耕地情况外业调查和入户调查,确保全县科学编制退耕还林实施方案,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自2002年桃源县列入国家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建设县以来,全县已顺利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26.64万亩,涉及全县40个乡镇、662个行政村、43885个农户,有力推进了生态建设,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加了农民收入。会议要求,此次开展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县级实施方案编制期自2014至2020年,退耕还林任务为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和一级水功能区中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迎水面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该县主要为沅水两岸),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总体要求和政策措施,科学界定退耕还林范围,不得将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上一轮退耕还林已退耕地纳入退耕范围;要严格遵循“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在农民自愿申报退耕还林任务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展开坡耕地情况外业调查和入户调查,确保全县科学编制退耕还林实施方案,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