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4-02-21 00:00 信息来源: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意见的相关精神,推进全市林下经济健康快速发展,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底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林下经济发展的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勾勒出了长沙市林下经济蓬勃发展的美好蓝图。
  《意见》指出,未来几年,长沙市将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下经济产值和农民林业综合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林下经济产值占林业总产值的比重显著提高。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60万亩,年产值30亿元以上,市财政扶持发展林下经济示范基地60家以上。力争到2020年,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100万亩,年产值50亿元以上,市财政扶持发展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0家以上,参与林下经济的林农人均年增收入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00元以上。
  《意见》在资金扶持、税费减免、信贷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扶持力度。明确规定,市财政每年安排林下经济专项扶持资金;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林下经济类项目,凡该市、区县(市)政府有权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各类基金一律免收;对年上缴税收首次突破200万元、500 蛟?000万元、2000万元的林下经济类企业,按当年实际上缴市和区县(市)税额的30%、25%、20%、15%给予奖励;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林下经济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经市政府批准后对其适当进行贷款贴息。
  

长沙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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