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四项举措”加强林业农惠资金监管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3-12-06 00:00 信息来源:
  为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立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阳光、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桃源县林业局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
  
  一是落实监管机构,明确管理责任。成立了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实行动态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二是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发放责任。建立严格的林业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机制,印发了《桃源县林业涉农资金发放办法》、《桃源县林业强农惠农资金发放情况核查办法》等文件,明确补偿资金的支付范围、程序和检查验收办法。补偿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涉及惠农政策的所有林业强农惠农资金采取“一卡通”形式,按程序及时核定、足额发放。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着重推行重点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在桃源政府门户网站上设公告公示栏,将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等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避免暗箱操作,真正做到财政资金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主动会同纪检监察、 政和审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偿资金进行资金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使林农真正得到实惠。
  四是抓好追踪问效,强化责任追究。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建设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和开展专项检查,保证绩效评价成为财政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分别严肃处理,对在上级督查检查或群众举报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除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外,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理;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依法依纪从重处理;对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到目前止,该县已到位省级以上林业项目资金7412万元,其中强农惠农资金4049万元,占54.63%,分别为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2311万元、退耕还林补助1132万元、造林补助406万元、森林抚育补贴200万元。
  

桃源县:“四项举措”加强林业农惠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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