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明晰林木所有权 助力“绿色银行”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3-11-08 00:00 信息来源:
  “以前栽树不知道为谁栽,在自己地上栽的树长大了都不准砍,看着山上的树不能变成钱,你说我们栽树干什么。现在不同了,林改后,我们有林地70年使用权,栽的树是自己的,还可租别人的山栽树,树长大可砍了,就可按程序向林业局申请砍伐。”近日,笔者深入到部分乡镇村组调查林改后全县林业发展状况时,泸溪县洗溪镇张家坪村民石泽富侃侃而谈。通过几天的走访调查,林农普遍认为明晰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他们对发展林业充满信心。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农业关系的重大调整,核心就是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长期以来,由于林地、林木权属不清,林业与林农自身利益关系不密切,林农不珍惜林地,不愿意去经营林业,对植树造林、发展林业积极性普遍不高,严重制约了林业的发展。2010年,泸溪县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明晰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林农有了自己的林地、林木,从而确立了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大大激活了林农发展林业的内在活力与动力。该县因势利导,深化改革,从种苗供应、植树造林、林木管护、林木采伐、土地流转、技术服务、行业准入、经营机制等方面完善配套改革,落实林农对林地、林木处置权,优化经营环境,保障林农收益权。造林的广阔前景和良好 益让林农看在眼里,喜在心上,纷纷自主造林办起了“绿色银行”。有钱赚就做,这是老百姓认准的硬道理。如今,栽树就是栽“钱”,造林就是造“财”,守护青山就是守护金山银山,已成为全县广大林农的共识。植树造林积极性不断提高,爱林热情不断高涨,护林自觉性空前提高,盗伐林木现象大幅度减少,形成了人人爱林、户户造林、村村护林、全县兴林的可喜局面。
  目前,在该县八什坪、洗溪、潭溪、梁家潭和石榴坪、合水、达岚、浦市已形成以发展用材林和经济林为主的林业大户上100户,全县林业建设呈现植树造林与森林资源相融增长,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和谐共融的良好发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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