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下发《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3-10-18 00:00 信息来源:
  10月15日,石门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全县湿地保护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明确保护范围。全县有河流、湖泊、库塘等丰富的湿地资源,拥有湿地面积9521.56公顷,根据统筹规划,科学管理,有效保护,可持续利用的总体要求,今年全县纳入重点保护的湿地面积为7432.27公顷。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要把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当作生态立县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从制度、政策、资金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湿地保护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落实保护措施。一是多部门配合;二是切实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三是加强对湿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
  

石门县下发《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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