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强化木竹经营加工场所管理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3-07-29 00:00
信息来源:
7月18日,保靖县林业局组织林政执法工作人员对县城17户木竹经营加工单位进行大检查,主要是对经营加工场所的安全状况、经营加工业务、内务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检查,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在检查中,工作人员首先对木竹经营加工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部分木竹经营加工场所电线老化、乱接乱搭、火源距木材堆太近等安全隐患。工作人员要求经营加工户及时整改,并指出,如果安全生产达不到标准的,将不予年审年检。在检查经营加工业务时,工作人员仔细检查了木材原料入库和产品出库申报登记情况,查看购销台帐。每一家经营加工户都有购销台账,但是发现部分经营加工户的台账账目不清,登记混乱。工作人员对其当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检查结束后,工作人员提出: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凡在保靖县购进木材的,必须有县内运输证明和检尺码单,要具备合法手续,否则按非法木材进行查处。收购无证木材3次以上或累计收购无证木材20立方米以上的,以及收购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古树名木等木材2立方米以上的,将吊销其《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没有办理木材运输证和检疫证的外运木材,视为无证运输木材,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还要求每一户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都要建立、健全竹 经营加工场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操作规程,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在检查中,工作人员首先对木竹经营加工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部分木竹经营加工场所电线老化、乱接乱搭、火源距木材堆太近等安全隐患。工作人员要求经营加工户及时整改,并指出,如果安全生产达不到标准的,将不予年审年检。在检查经营加工业务时,工作人员仔细检查了木材原料入库和产品出库申报登记情况,查看购销台帐。每一家经营加工户都有购销台账,但是发现部分经营加工户的台账账目不清,登记混乱。工作人员对其当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检查结束后,工作人员提出: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凡在保靖县购进木材的,必须有县内运输证明和检尺码单,要具备合法手续,否则按非法木材进行查处。收购无证木材3次以上或累计收购无证木材20立方米以上的,以及收购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古树名木等木材2立方米以上的,将吊销其《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没有办理木材运输证和检疫证的外运木材,视为无证运输木材,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还要求每一户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都要建立、健全竹 经营加工场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操作规程,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