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3-03-27 00:00 信息来源:
  近段时间,气温迅速回升,森林火险等级急剧上升,加上清明节临近,农村农事活动频繁,林区野外用火显著增多。针对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3月18日,常宁市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
  禁火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15日,为全市森林防火禁火期,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水平距离100米范围以内实施森林防火戒严。在森林防火禁火期间,禁止在禁火区域内进行野外用火及携带火种进入;禁止在林内或林缘地烧火土灰;禁止在林内或林缘地使用烟火驱蜂驱兽;禁止在林内烧制木炭;禁止在林内野炊;禁止在林内或林缘地烤火取暖;禁止在林内或林缘地夜间点火照明;禁止在林内或林缘地焚烧杂草树叶;禁止在林内烧香化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随意炼山造林。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目前已进入森林重点防火期。《常宁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发布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印刷,在全市各地集镇、村庄、路口全覆盖张贴,同时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常宁市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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