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五位一体推进城乡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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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8-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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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长沙县林业局在长沙县委、政府“三个共同”理念的领引下,大力推进城乡绿化,生态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全县的绿化工作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一、以科学规划统筹城乡绿化。按照县委、政府幸福与经济共同增长、乡村与城市共同繁荣、生态宜居与发展建设共同推进的“三个共同”发展理念,对全县城乡绿化进行科学规划,现已初步发展形成“一城两带三网四区”的生态布局:“一城”即星沙城区;“两带”即林业生态建设带(浏阳河、捞刀河)和骨干交通景观绿化带(六纵十二横);“三网”即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四区”即山区生态公益林区(国家级龙华山自然保护区)、低丘陵山片林区(水果、油茶、花木、茶叶)、森林公园度假区(10个森林公园)和湿地生态保护区(5个湿地公园)。在总体规划的统筹下,全县同步实施了“百条乡村公路,千里河港堤岸,万户农家庭院”三大绿色愿景工程,取得良好效果。
二、以义务植树引领城乡绿化。县委、政府自2011年起,将连续5年高位推动“绿色星沙,低碳生活”植树造林活动,县委书记、县长亲自参加万人植树启动仪式。每年植树节期间,县委、政府两办联合下文,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切实组织好义务植树活动,明确植树劳动和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以资代劳两种尽责方式,分解 务,细化责任,充分调动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社会团体、学校、企业及驻军等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县委、政府要求林业部门对义务植树进行技术指导,并将义务植树活动纳入各级各单位绩效考核内容。仅今年上半年,全县开辟义务植树基地28处,完成义务植树206.5万株。义务植树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了群众绿化意识,引领全县开启城乡绿化高潮。
三、以绿色创建助推城乡绿化。县委、政府明文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团体要争创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市、县级花园式单位,各村(社区)、集镇要争创市级绿色村庄、绿色社区和县级花园式集镇(社区),农村居民要争创县级花园式庭院。县政府提出全县今年创建县级绿色村庄19个,县级绿色社区3个,县级花园式单位9个和县级花园式庭院500个,将绿化创建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街道并纳入其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求从创建成果中按15-20%的比例推荐申报全省绿色村庄、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级绿色村庄和社区及市级花园式单位,县林业局组织各乡镇、单位、个人共商绿色创建工作。绿色创建活动的广泛铺开,有力助推了城乡绿化提质。
四、以花木产业带动城乡绿化。花卉业是我县农业三大主导产业之一,全县花木种植面积超过13万亩,已成为全省乃至中南地区花木主产区。我县将大力发展花卉产业作为带动农民致富和城乡绿化美化的有力抓手,县委、政府于2010年出台了《关于加快花木产业发展的意见》,县里编制了花木产业发展规划,简化了花木营销行政审批程序,加强了花木生产技术指导,推进了花木标准化生产,强化了从业人员培训,组建了县花木协会和一批专业合作社,严格了行业自律。目前,全县花木产业年销售收入超过26亿元,占全国苗木总销售的1/25,从业人员约12万,主产区人均收入过2万。花木产业的快速发展,既为农民致富开辟了有效途径,又为城镇绿化提供了优质资源,有力带动了城乡绿化发展。
五、以资金投入保障城乡绿化。近3年来,我县财政直接用于城乡绿化建设的投入逾10亿元。我县2010年率先在全国县一级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规定全县除公益设施建设外的所有土地出让,每亩新增3万元用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第一年,全县共计提生态补偿基金5400万元。县里从生态补偿基金中安排972.5万元对已区划的国家、省、市、县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在原有每亩不足3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30元/亩。从2011年起,县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以上资金补助植树造林,今年已投入2000万元。2011年度共投入20万元以奖带投推动全县绿色创建工作。资金的投入,保障了城乡绿化顺利发展。
一、以科学规划统筹城乡绿化。按照县委、政府幸福与经济共同增长、乡村与城市共同繁荣、生态宜居与发展建设共同推进的“三个共同”发展理念,对全县城乡绿化进行科学规划,现已初步发展形成“一城两带三网四区”的生态布局:“一城”即星沙城区;“两带”即林业生态建设带(浏阳河、捞刀河)和骨干交通景观绿化带(六纵十二横);“三网”即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四区”即山区生态公益林区(国家级龙华山自然保护区)、低丘陵山片林区(水果、油茶、花木、茶叶)、森林公园度假区(10个森林公园)和湿地生态保护区(5个湿地公园)。在总体规划的统筹下,全县同步实施了“百条乡村公路,千里河港堤岸,万户农家庭院”三大绿色愿景工程,取得良好效果。
二、以义务植树引领城乡绿化。县委、政府自2011年起,将连续5年高位推动“绿色星沙,低碳生活”植树造林活动,县委书记、县长亲自参加万人植树启动仪式。每年植树节期间,县委、政府两办联合下文,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切实组织好义务植树活动,明确植树劳动和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以资代劳两种尽责方式,分解 务,细化责任,充分调动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社会团体、学校、企业及驻军等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县委、政府要求林业部门对义务植树进行技术指导,并将义务植树活动纳入各级各单位绩效考核内容。仅今年上半年,全县开辟义务植树基地28处,完成义务植树206.5万株。义务植树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了群众绿化意识,引领全县开启城乡绿化高潮。
三、以绿色创建助推城乡绿化。县委、政府明文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团体要争创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市、县级花园式单位,各村(社区)、集镇要争创市级绿色村庄、绿色社区和县级花园式集镇(社区),农村居民要争创县级花园式庭院。县政府提出全县今年创建县级绿色村庄19个,县级绿色社区3个,县级花园式单位9个和县级花园式庭院500个,将绿化创建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街道并纳入其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求从创建成果中按15-20%的比例推荐申报全省绿色村庄、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级绿色村庄和社区及市级花园式单位,县林业局组织各乡镇、单位、个人共商绿色创建工作。绿色创建活动的广泛铺开,有力助推了城乡绿化提质。
四、以花木产业带动城乡绿化。花卉业是我县农业三大主导产业之一,全县花木种植面积超过13万亩,已成为全省乃至中南地区花木主产区。我县将大力发展花卉产业作为带动农民致富和城乡绿化美化的有力抓手,县委、政府于2010年出台了《关于加快花木产业发展的意见》,县里编制了花木产业发展规划,简化了花木营销行政审批程序,加强了花木生产技术指导,推进了花木标准化生产,强化了从业人员培训,组建了县花木协会和一批专业合作社,严格了行业自律。目前,全县花木产业年销售收入超过26亿元,占全国苗木总销售的1/25,从业人员约12万,主产区人均收入过2万。花木产业的快速发展,既为农民致富开辟了有效途径,又为城镇绿化提供了优质资源,有力带动了城乡绿化发展。
五、以资金投入保障城乡绿化。近3年来,我县财政直接用于城乡绿化建设的投入逾10亿元。我县2010年率先在全国县一级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规定全县除公益设施建设外的所有土地出让,每亩新增3万元用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第一年,全县共计提生态补偿基金5400万元。县里从生态补偿基金中安排972.5万元对已区划的国家、省、市、县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在原有每亩不足3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30元/亩。从2011年起,县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以上资金补助植树造林,今年已投入2000万元。2011年度共投入20万元以奖带投推动全县绿色创建工作。资金的投入,保障了城乡绿化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