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建立制度严格执法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2-06-04 00:00 信息来源:
  近日,醴陵市林业局出台了《林业执法禁止说情制度》,统一印制《林业执法说情登记簿》,各执法办案部门实施登记,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局的制度落实情况。
  制度明确:对系统干部职工为违法当事人第一次说情的,全局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说情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第三次说情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加重处罚。多次说情,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一般干部待岗一年,中层干部撤消职务,同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执法办案人员遇有说情情况须及时报告,但不得终止案件调查。办案人员对说情行为故意隐瞒不报的,亦视为违反纪律,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对接受说情而违反办案纪律,影响案件办理的,予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醴陵林业执法案件查办工作,制止系统干部职工为案件当事人说情行为,切实解决办“人情案”、“关系案”问题,维护林业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树立秉公执法、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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