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城市森林工程建设实行“八统一”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2-02-22 00:00 信息来源:
  为确保城市森林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汝城县严格按照“八统一”工作规程开展工程建设工作,即“统一安排部署,统一作业设计,统一财政评审,统一招投标,统一协议文本,统一资金拨付,统一质量要求,统一工作进度”等8个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安排部署”是指成立了县三年城乡绿化攻坚领导小组和生态建设协调指挥部,按照《汝城县2012年“三年城乡绿化攻坚”城市森林工程实施方案》,分片成立了16个示范片指挥部,由县级领导担任指挥长,统一安排、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统一作业设计”是指承担作业设计的技术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内按照统一的设计标准和要求完成作业设计;“统一财政评审”是指技术人员完成作业设计并经各示范片指挥部及县指挥部审批后在同一时间段内送县财政局评审中心进行评审;“统一招投标”是指作业设计通过财政评审后,全部委托汝城县招投标公司将各示范片的招投标条件在同一网站(即湖南省招标投标网)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统一协议文本”是指各绿化工程征(租)地采用统一的协议文本,以及与承建方签订统一的工程建设协议;“统一资金拨付”是指按照统一的付款标准和统一按照“二、二、四”的方式进行资金拨付,即造林当年春季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总额的20%,秋季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总额的40%,第二年秋季验收各项指标均合格后再付清40%的工程余款;“统一质量要求”是指从整地、挖穴、种植、抚育、管护到 查验收均统一参照林业重点工程的质量标准;“统一工作进度”是指必须在同一时间段内完成挖穴整地、种(补)植、检查验收等各项工作。
  通过严格执行“八统一”工作规程,有效杜绝了外部因素的干预,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了城市森林工程的建设进度和绿化效果。
  

汝城县城市森林工程建设实行“八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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