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强化专业合作 壮大林业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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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8-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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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靖州县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目前,全县已成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183个,入社农户4.2万户,经营林地206万亩。农民专业合作社涵盖了全县林业工作中的造林管护、种苗生产、科技服务和加工运输等业务,在组织农民、落实政策、对接市场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效的解决了农民经营林业所面临的技术缺乏、资金短缺、市场对接等困难和问题,实现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环境保护的有效结合。
一、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我县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税务、农业、工商、商务、金融、供销、保险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林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落实专人负责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大力支持,落实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产业支持等优惠政策,出台具体措施,形成了扶持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强劲合力。
2、强化业务指导。全县相关部门着力抓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依法履行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切实做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试点示范、政策咨 、业务指导、宣传培 训等工作,指导其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健全规章制度,搞好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功能。明确乡镇林业工作站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和管理的直接指导单位,充分发挥其在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宣传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3、狠抓扶持措施。一是抓项目扶持。积极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林区基础设施建设、良种种苗生产、商品林培育和生态建设等林业项目建设,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省级林业产业化资金项目,优先安排给符合条件的农民林业专业社组织承担。支持有条件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组织承担林木高效丰产栽培技术、森林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等推广项目;二是抓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人员培训、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基础设施建设、产品营销和技术推广等予以资金支持。支持多渠道融资,加强对林权抵押的管理和指导,开展成员之间的信用合作,依法提供政策咨询、林权变更登记等服务,进一步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不断拓宽农民林业合作社的融资渠道,推动其发展壮大;三是抓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帮助、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信息化建设,将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经营的林竹基地内的林区道路、灌溉设施等纳入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优先支持建设。
4、推进典型示范。按照抓示范、育典型、以点带面的思路,大力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成员知识化和产品安全化示范,培育一批先进典型,以此带动全县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对产业优势突出、运行机制流畅、管理规范有序、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积极支持林业专业合作社创评省级、国家级示范专业合作社。同时,我们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商标注册、品牌创建、产品质量认证等活动。对通过质量标准和认证的,积极争取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切实加强了农业品牌建设。
二、主要成效
1、加快了造林绿化,保护了生态环境。通过组织成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政策、资金、项目、技术等便利,激发了社会各界造林的热情,出现企业造林、干部职工个人造林、林农造林等多种主体参与的合作、独资、租赁、联营等多种林业开发模式。三年来,我县造林绿化面积和造林质量突飞猛进,共造林20.6万亩,其中高标准工业原料林16.1万亩,造林合格率均达90%以上,社会投入造林的资金达8500多万元,占造林总投资的90%。其中2008年全县造林8.3万亩,创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最高记录,为森林资源增长、生态良好奠定了坚实基础。
2、推动了林权流转,增加了林农收入。通过组织成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为农民解决了市场对接等实际困难,推动林权流转进一步加快。2009年以来,全县开展森林资源流转23起,面积6240亩,流转蓄积57261立方米,交易金额达867万元,农民增收达246万元。全县实行林权抵押贷款22宗,抵押山林面积8260亩,贷款金额达870万元,为林业发展注入了大量资金。林木林地价值不断提高,林地流转收益从2005年的10—20元/亩,增加到现在40—50元/亩,杉木、松木价格分别从2005年以前的450元/立方米、400元/立方米,提高到现在的580元/立方米、560元/立方米。
3、加强了资源保护,维护了林区稳定。通过组织成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农的自我管理意识明显增强,成立了林业理事会、股份合作林场、木材商会等专业合作组织,加大了林业管护力度,全县没有乱砍滥伐、毁林现象发生。仅木材商会成立的兼职扑火队伍达160余人,近三年来出动扑火16次,出动人员2560余人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各乡镇林业理事会参与调处化解山林纠纷2456起,解决争议面积46727亩,全县没有因山林纠纷引发群体上访事件。
4、增强了林业力量,壮大了林业产业。通过组织成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将分散的农户集中在一起,壮大了农民经营林业的实力,全县林业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一是带动林产工业。全县林产工业初步形成了以生产中纤板、细木工板为主的现代林业加工体系,竹木经营加工企业年经营加工能力达40万立方米,木材综合利用率达98%。其中仅木材商会年经营加工木材达35万立方米,占全县的87.5%,安排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4000余人,年上缴林业税费4000余万元;二是带动茯苓产业。全县年交易茯苓2.3万吨,干货商品1.75万吨,开发出茯苓平片、茯苓饮片、茯苓茶、茯苓多糖口服液、补天胶囊等系列产品,年产值达2.8亿元,带动从事茯苓生产人员7万余人,我县成为全国最大的茯苓菌种生产、加工、出口基地,交易量占全国的一半以上,出口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二;三是带动杨梅产业。全县杨梅种植面积达10万余亩,优质杨梅基地10多个,1万余户4万多人从事杨梅栽培、苗木生产、系列加工、商品流通和科技服务工作,年杨梅产量达4.5万吨以上,开发出杨梅饮料、杨梅果酒、杨梅蜜饯等系列产品,年产值达6.5亿元以上,目前我县已成为中西部地区最大的杨梅产区和集散地。
一、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我县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税务、农业、工商、商务、金融、供销、保险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林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落实专人负责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大力支持,落实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产业支持等优惠政策,出台具体措施,形成了扶持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强劲合力。
2、强化业务指导。全县相关部门着力抓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依法履行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切实做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试点示范、政策咨 、业务指导、宣传培 训等工作,指导其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健全规章制度,搞好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功能。明确乡镇林业工作站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和管理的直接指导单位,充分发挥其在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宣传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3、狠抓扶持措施。一是抓项目扶持。积极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林区基础设施建设、良种种苗生产、商品林培育和生态建设等林业项目建设,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省级林业产业化资金项目,优先安排给符合条件的农民林业专业社组织承担。支持有条件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组织承担林木高效丰产栽培技术、森林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等推广项目;二是抓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人员培训、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基础设施建设、产品营销和技术推广等予以资金支持。支持多渠道融资,加强对林权抵押的管理和指导,开展成员之间的信用合作,依法提供政策咨询、林权变更登记等服务,进一步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不断拓宽农民林业合作社的融资渠道,推动其发展壮大;三是抓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帮助、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信息化建设,将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经营的林竹基地内的林区道路、灌溉设施等纳入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优先支持建设。
4、推进典型示范。按照抓示范、育典型、以点带面的思路,大力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成员知识化和产品安全化示范,培育一批先进典型,以此带动全县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对产业优势突出、运行机制流畅、管理规范有序、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积极支持林业专业合作社创评省级、国家级示范专业合作社。同时,我们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商标注册、品牌创建、产品质量认证等活动。对通过质量标准和认证的,积极争取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切实加强了农业品牌建设。
二、主要成效
1、加快了造林绿化,保护了生态环境。通过组织成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政策、资金、项目、技术等便利,激发了社会各界造林的热情,出现企业造林、干部职工个人造林、林农造林等多种主体参与的合作、独资、租赁、联营等多种林业开发模式。三年来,我县造林绿化面积和造林质量突飞猛进,共造林20.6万亩,其中高标准工业原料林16.1万亩,造林合格率均达90%以上,社会投入造林的资金达8500多万元,占造林总投资的90%。其中2008年全县造林8.3万亩,创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最高记录,为森林资源增长、生态良好奠定了坚实基础。
2、推动了林权流转,增加了林农收入。通过组织成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为农民解决了市场对接等实际困难,推动林权流转进一步加快。2009年以来,全县开展森林资源流转23起,面积6240亩,流转蓄积57261立方米,交易金额达867万元,农民增收达246万元。全县实行林权抵押贷款22宗,抵押山林面积8260亩,贷款金额达870万元,为林业发展注入了大量资金。林木林地价值不断提高,林地流转收益从2005年的10—20元/亩,增加到现在40—50元/亩,杉木、松木价格分别从2005年以前的450元/立方米、400元/立方米,提高到现在的580元/立方米、560元/立方米。
3、加强了资源保护,维护了林区稳定。通过组织成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农的自我管理意识明显增强,成立了林业理事会、股份合作林场、木材商会等专业合作组织,加大了林业管护力度,全县没有乱砍滥伐、毁林现象发生。仅木材商会成立的兼职扑火队伍达160余人,近三年来出动扑火16次,出动人员2560余人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各乡镇林业理事会参与调处化解山林纠纷2456起,解决争议面积46727亩,全县没有因山林纠纷引发群体上访事件。
4、增强了林业力量,壮大了林业产业。通过组织成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将分散的农户集中在一起,壮大了农民经营林业的实力,全县林业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一是带动林产工业。全县林产工业初步形成了以生产中纤板、细木工板为主的现代林业加工体系,竹木经营加工企业年经营加工能力达40万立方米,木材综合利用率达98%。其中仅木材商会年经营加工木材达35万立方米,占全县的87.5%,安排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4000余人,年上缴林业税费4000余万元;二是带动茯苓产业。全县年交易茯苓2.3万吨,干货商品1.75万吨,开发出茯苓平片、茯苓饮片、茯苓茶、茯苓多糖口服液、补天胶囊等系列产品,年产值达2.8亿元,带动从事茯苓生产人员7万余人,我县成为全国最大的茯苓菌种生产、加工、出口基地,交易量占全国的一半以上,出口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二;三是带动杨梅产业。全县杨梅种植面积达10万余亩,优质杨梅基地10多个,1万余户4万多人从事杨梅栽培、苗木生产、系列加工、商品流通和科技服务工作,年杨梅产量达4.5万吨以上,开发出杨梅饮料、杨梅果酒、杨梅蜜饯等系列产品,年产值达6.5亿元以上,目前我县已成为中西部地区最大的杨梅产区和集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