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创新机制抓造林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1-03-31 00:00 信息来源:
  为加快荒山造林绿化步伐,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十二五”期间,常宁市林业局对林业工作站站长实行造林绿化目标管理考核制。
  常宁市林业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人事、资源林政及营林生产的局负责人为副组长,森林公安局、资源林政股、营林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人事宣教股、办公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造林绿化任期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营林股具体负责林业工作站站长任期内的造林绿化目标考核工作。
  对林业工作站站长实行造林绿化目标管理考核制,分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年度造林绿化考核期,上任当年1月1日至调离年12月31日为任期造林绿化考核期。考核以乡镇行政区范围内的森林面积年净增长率为指标,其森林面积年净增长率不得低于2.1%。考核采取自评与领导小组考评相结合,对年度森林面积年净增长率达到2.1%的林业工作站站长给予适当奖励;对年度森林面积年净增长率未达到2.1%的林业工作站站长实行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引咎辞职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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