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清明期间禁止野外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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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3-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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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前后是森林火灾的易发期,当前森林防火形势比较严峻,为此,汨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全市发布通告,清时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以全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通告规定,从现在至四月三十日止,全市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区及周边乱丢烟蒂、烧田?茅草、上坟烧纸钱、放鞭炮。
通告要求全市各乡镇场,认真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强化森林防火宣传,采取有力措施,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安全;各乡镇场要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立即报告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立即组织扑救;凡违反《森林防火条例》和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告规定,从现在至四月三十日止,全市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区及周边乱丢烟蒂、烧田?茅草、上坟烧纸钱、放鞭炮。
通告要求全市各乡镇场,认真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强化森林防火宣传,采取有力措施,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安全;各乡镇场要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立即报告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立即组织扑救;凡违反《森林防火条例》和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