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四措并举管严林业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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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1-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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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管理。为切实加强林业工程建设的领导,隆回县林业局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同时作为工程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规划、工程进展、工程质量和工程资金全面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程建设日常工作,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服务、工程质量验收,建立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和负责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实行工程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落实责任制和建设任务,同时,推行工程项目行政领导责任制、法人制、监理制等管理机制,确保工程稳步推进。各项目实施乡镇也成立了相应机构,乡镇长为项目行政负责人,林业站长为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建设进行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
严格质量管理。为确保工程建设成效,该县始终把质量管理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监管工作力度,做到了严把“五关”。一是严把整地关,根据不同的气候条件和自然特点,以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为原则,采取了符合实际的整地方式。二是严把苗木关。严格实行“没有苗木生产许可证不准育苗,未定等分级的苗木不准出圃,无相关部门出具的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和检疫合格证的苗木不准调运,不符合规格的苗木不准采用”的“四不准”制度,确保苗木质量。三是严把栽植关。项目实施前,围绕巩固退耕还林项目技术要求,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对农民群众进行以楠 栽培技术、油茶栽培 技术、金银花丰产栽培技术等为主的农村实用技术技能培训,有效提高退耕农户的技术技能,为项目实施奠定坚持的技术基础。项目实施中,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规范作业,确保质量和效益。四是严把验收关。通过摸索,我县建立了“乡(镇)、县两级四次验收”制度,即:一是每年4月和7月,在各实施乡镇对工程地块初步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向县退耕办提出县级工程验收申请,再由县退耕办组织具有资质的单位和技术人员开展县级自查验。该项制度提高了工程技术人员的责任心,加强了对工程地块的熟悉程度,保证了对退耕户的有效监管和指导。五是严把管护关。为切实加强后期管护工作,制订了专门的管护制度,建立了一支70人的专职管护队伍,年平落实管护经费30万元。
强化资金管理。按照国家“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设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资金专门账户,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的规范制度,保证了工程建设资金安全运行,用出效益。一是对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家和省下达的全部财政资金进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单独设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并要严格按照项目的计划组织实施,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改变项目建设内容。二是严格资金拨付程序。5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县财政部门在收到县发改局的批复和项目建设单位专项资金拨付申请后,可按批准预算拨付30%的项目启动资金,项目的中间支付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主管部门、发改局和财政局审批后视工程进度进行拨款(累计预付款不超过项目资金的60%),余款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合同要求拨付;5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扣除质保金外)一次拨付。项目实施中需要采购商品或劳务的,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项目主管部门、县发改局与县财政部门严把报账审核审批关,杜绝白条报账、提前报账、虚假报账等。
健全档案管理。工程建设档案,是工程造林各个时期的历史记录和资料数据库,是了解建设过程、修订经营措施、分析成效、监测和评价工程建设效果的基本依据。我局由县退耕办负责巩固退耕还林档案工作,配备了1名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专门负责县级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配备20平方米档案室1间,档案柜60余个,微机2台,现有档案资料300余卷。
严格质量管理。为确保工程建设成效,该县始终把质量管理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监管工作力度,做到了严把“五关”。一是严把整地关,根据不同的气候条件和自然特点,以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为原则,采取了符合实际的整地方式。二是严把苗木关。严格实行“没有苗木生产许可证不准育苗,未定等分级的苗木不准出圃,无相关部门出具的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和检疫合格证的苗木不准调运,不符合规格的苗木不准采用”的“四不准”制度,确保苗木质量。三是严把栽植关。项目实施前,围绕巩固退耕还林项目技术要求,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对农民群众进行以楠 栽培技术、油茶栽培 技术、金银花丰产栽培技术等为主的农村实用技术技能培训,有效提高退耕农户的技术技能,为项目实施奠定坚持的技术基础。项目实施中,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规范作业,确保质量和效益。四是严把验收关。通过摸索,我县建立了“乡(镇)、县两级四次验收”制度,即:一是每年4月和7月,在各实施乡镇对工程地块初步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向县退耕办提出县级工程验收申请,再由县退耕办组织具有资质的单位和技术人员开展县级自查验。该项制度提高了工程技术人员的责任心,加强了对工程地块的熟悉程度,保证了对退耕户的有效监管和指导。五是严把管护关。为切实加强后期管护工作,制订了专门的管护制度,建立了一支70人的专职管护队伍,年平落实管护经费30万元。
强化资金管理。按照国家“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设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资金专门账户,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的规范制度,保证了工程建设资金安全运行,用出效益。一是对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家和省下达的全部财政资金进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单位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单独设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并要严格按照项目的计划组织实施,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改变项目建设内容。二是严格资金拨付程序。5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县财政部门在收到县发改局的批复和项目建设单位专项资金拨付申请后,可按批准预算拨付30%的项目启动资金,项目的中间支付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主管部门、发改局和财政局审批后视工程进度进行拨款(累计预付款不超过项目资金的60%),余款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合同要求拨付;5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扣除质保金外)一次拨付。项目实施中需要采购商品或劳务的,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项目主管部门、县发改局与县财政部门严把报账审核审批关,杜绝白条报账、提前报账、虚假报账等。
健全档案管理。工程建设档案,是工程造林各个时期的历史记录和资料数据库,是了解建设过程、修订经营措施、分析成效、监测和评价工程建设效果的基本依据。我局由县退耕办负责巩固退耕还林档案工作,配备了1名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专门负责县级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配备20平方米档案室1间,档案柜60余个,微机2台,现有档案资料300余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