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机制 加大监管力度 绥宁林业部门流动执法治理“盲区”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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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9-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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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交通运输事业日新月异,县、乡道路相继拓宽硬化,木材经营加工运输业蒸蒸日上,给森林资源保护、木材运输管理提出了新课题。近年来,绥宁县在省林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扎实推进木材运输巡查试点工作,治理木材流通管理“盲区”取得了初步成效。
绥宁县木材运输管理点多、线长、面广,境内25个乡镇348个行政村,县、乡道200余条里程约2.8万公里,每年的商品材产销量达15万立方米,楠竹采伐300万根,农民自用材采伐1至2万立方米,竹木经营户80余家,竹木经营加工企业140余家,还有固定或流动民用材加工点100余处,每天都有车辆运输木材进出口,县、乡道成了木材流通管理的“盲区”。该县林业局针对新形势下林政管理出现的新情况,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林政巡查工作。
一是抽调10名林政员组成巡查执法大队,每天在县乡道上流动执法,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跟班督查;二是制定木材运输巡查执法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局里与省厅签订木材运输巡查执法责任承诺书,与执法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责任状;三是设立木材运输管理道路管理举报点,形成县、乡、村三级响应举报网络,在无关卡的出县通道设立木材 输违法案件举报点,充分发挥广大群众举报林政案件的自觉性;四是加大木材运输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实行倒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凡案件涉及到采伐源头、中间经营环节、销售环节的,一律追查到底。五是严格实行“一车一证、随货同行”制度,为巡查执法提供政策支撑;六是实行“定量办证”制度,即根据运输木材车辆长宽高尺寸,规定车辆运输木材数量办证基准,从证上控制“少证多装”;七是加强巡查执法管理硬件建设,配备巡查执法专用车辆、通信工具、摄相机、照相机等设备。
截止至今年8月份,巡查大队共查处无证运输、超证运输、伪装运输、非法经营林木、盗伐林木等各类林业案件60余起,收缴罚没款近40万元,有力打击了不法木材商贩的嚣张气焰,乡村道路运输这片“盲区”得到了有效监控,省、县、乡道木材运输管理网络基本成。
绥宁县木材运输管理点多、线长、面广,境内25个乡镇348个行政村,县、乡道200余条里程约2.8万公里,每年的商品材产销量达15万立方米,楠竹采伐300万根,农民自用材采伐1至2万立方米,竹木经营户80余家,竹木经营加工企业140余家,还有固定或流动民用材加工点100余处,每天都有车辆运输木材进出口,县、乡道成了木材流通管理的“盲区”。该县林业局针对新形势下林政管理出现的新情况,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林政巡查工作。
一是抽调10名林政员组成巡查执法大队,每天在县乡道上流动执法,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跟班督查;二是制定木材运输巡查执法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局里与省厅签订木材运输巡查执法责任承诺书,与执法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责任状;三是设立木材运输管理道路管理举报点,形成县、乡、村三级响应举报网络,在无关卡的出县通道设立木材 输违法案件举报点,充分发挥广大群众举报林政案件的自觉性;四是加大木材运输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实行倒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凡案件涉及到采伐源头、中间经营环节、销售环节的,一律追查到底。五是严格实行“一车一证、随货同行”制度,为巡查执法提供政策支撑;六是实行“定量办证”制度,即根据运输木材车辆长宽高尺寸,规定车辆运输木材数量办证基准,从证上控制“少证多装”;七是加强巡查执法管理硬件建设,配备巡查执法专用车辆、通信工具、摄相机、照相机等设备。
截止至今年8月份,巡查大队共查处无证运输、超证运输、伪装运输、非法经营林木、盗伐林木等各类林业案件60余起,收缴罚没款近40万元,有力打击了不法木材商贩的嚣张气焰,乡村道路运输这片“盲区”得到了有效监控,省、县、乡道木材运输管理网络基本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