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林业局12条“严规”管严干部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0-07-19 00:00 信息来源:
  7月16日,湖南省隆回县林业局为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加大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印发了《隆回县林业局关于作风建设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制定了12条处罚措施。
  一是上班实行签到制,外出必须注明去向,不得迟到、早退,签到情况每月一统计,每月累计三次未签到的予以通报批评,每次扣20元;累计四次以上(含四次)取消当事人评先评优资格,扣减津补贴或绩效工资500元。
  二是工作日上班时间进入休闲娱乐场所从事休闲娱乐或在办公场所玩牌的,对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待岗3个月处理,取消当事人当年评先评优、专业技术职称(或工人技术等级)晋级资格。
  三是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收听音乐、玩电脑游戏、玩QQ农场及看网络影视剧的,年度内第一次通报批评,取消当事人评先评优资格;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当事人待岗1个月,取消其当年专业技术职称(或工人技术等级)晋级资格;凡被查处,一律收缴电脑封存6个月。
  四是工作日中餐饮酒(对外公务接待除外)的,年度内第一次诫勉谈话;年度内第二次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年度内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待岗1个月,取消其当年专业技术职称(或工人技术等级)晋级资格 。
  & bsp; 五是参加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或局党委安排的工作,不服从指挥,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一律按县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并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称(或工人技术等级)晋级资格。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纪律或法律责任。
  六是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不落实首问责任制,不按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造成不良影响的,年度内第一次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待岗3个月,取消其当年专业技术职称(或工人技术等级)晋级资格。
  七是对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或收受钱物,违规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情节较轻的,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专业技术职称(或工人技术等级)晋级资格;情节较重的,调离工作岗位,待岗6个月。构成违纪的,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是未经批准缺席会议的,年度内第一次诫勉谈话;年度内第二次的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专业技术职称(或工人技术等级)晋级资格;年度内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待岗1个月。
  九是工作人员开办或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办带有赌博性质活动场所的,取消其评先评优、专业技术职称(或工人技术等级)晋级资格,待岗3个月;情节严重的,追究纪律或法律责任。
  十是凡被上级作风巡查通报批评的,除按前述条款处理外,取消分管领导评先评优资格,分管领导在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作表态发言。
  十一是酒后驾车或公务车辆非公务在餐饮、娱乐场所停放的,对当事人通报批评,取消当事人评先评优资格,造成较大影响的,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并待岗1个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并待岗6个月。构成违纪的,追究纪律责任;构成刑事处罚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是凡被待岗处理的,待岗期间必须坚持上班,每月只发300元生活费;凡受待岗3个月以上处理的,其所担任的股级领导职务予以免除,担任副科以上领导职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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