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省直管县”体制将强力推行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0-02-20 00:00 信息来源:
  湖南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推行“省直管县”改革。这是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对发展中心城市、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历史意义的一项重大财税改革。从2004年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到改革方案获批历经6年,工作小组就改革方案进行了广泛座谈、反复论证和修改完善,并先后赴湖北、安徽等7省市学习考察。
  本次改革的核心内容: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实行收入分享改革。改原来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划分收入为增值税、营业税等主要税种实行省与市州、县市按同一比例分别共享;二是简化财政管理层级,推行“省直管县”。将现行省管市州、市州管县市的财政管理体制改为省管市州、省管县市。
  纳入本次改革范围的79个县市,由省里直接核定收入计划,下达财政资金,进行资金调度,办理财政结算,县市的收入化解和债务还贷也直接和省里办理。市州本级将集中力量发展区域中心,加快城市化进程。市州财政保留对县市财政业务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督管理等职能,且可以接受省级财政部门委托或授权代行部分职能。
  为支持这种扁平化管理,湖南省还制定了建立收入增长激励机制、鼓励市州继续对县市给予支持、加大对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省财政不再按0.1的系数集中各地“两税”返还等4项配套措施。
  在2010年1月14日的湖南省财税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要求省直部门,对已出台的支出政策要进行逐项清理和调整完善,并明确从2010年起,所有专项资金直接分配到县。
  

湖南省财政“省直管县”体制将强力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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