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张文雄书记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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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1-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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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3日,衡阳市委书记张文雄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书面汇报材料上批示:衡阳森林防火工作至关重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宣传,管理和查处力度,进一步落实好问责措施,坚决遏制山火多发现象。为贯彻落实张书记的批示精神,衡阳县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建立森林防火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森林扑火队伍、加大失火犯罪的查处力度。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张书记的指示精神。元月9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乡镇长、主管林业的副职、林业站长参加的全县林业工作,会上就贯彻落实张文雄书记关于森林防火的指示精神由县委副书记熊超群进行了重点强调,对于下段的森林防火工作副县长杨秋良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建立森林防火机制。重点是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的责任制必须落实,村级防火信息员队伍必须健全,并保障每月50元的待遇标准必须落实。二是要加强防火宣传,在国、省、和高速公路两旁按每公里一块防火宣传碑牌密度坚决落实。三是要严格野外用火管理,对野外用火行为,对个人每次处200-3000元的罚款。四是要有效组织力量扑救。要保障乡镇扑火队伍人员数量,落实扑火物资装备,乡镇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指挥扑救。元月10日县林业局在局务会议上将市森指[2010]1号文件全文组织学习。元月11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又将市森指[2010]1号文件转发至各乡镇,各国有林场。
二是以路两边为阵地,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去年10月下旬以来县财政局拔出专项资金8万元,在107国道、省道315线、省道210线,制作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碑牌12块,喷绘宣传牌10块,永久性油漆牌10幅,石灰标语80条。同时县政府又从农业资金中切块拔出7万元,用于森林防火及农村综合工作的宣传。在县级公路两旁制作各类永久性标语480多幅。林业局与教育部门一道,在中、小学校,最近开展1-2堂森林防火宣传课,将预防森林防火火灾,爱林护林知识,紧急避险常识等向中小学生及教师全面进行宣传和教育。
三是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和考核力度。为加强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从元月13日开始,由政府牵头,组织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分别到26个乡镇、4个国有林场督查森林防火工作。督查主要内容是:森林防火宣传碑、牌的建立情况、乡镇干部防火包村情况、乡村两级防火应急分队的组建情况、扑火装备及物资储备情况、村级防火信息员待遇的落实情况、违规野外用火的处理情况等。同时,按照年初对乡镇制订的森林防火考核标准,严格考核,对于排名靠前的进行奖励,对名次靠后的乡镇通报批评。
四是查处违法野外用火,严惩失火犯罪。森林公安分成两个工作组,每组负责13个乡镇,在现天气晴朗时,分别与各乡镇派出所,林业站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凡发现一起,处罚1000-3000元,对不听劝阻人员,一律治安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刑事立案查处。对于已立案的,森林火灾肇事者,建立耳目,跟踪追查,一旦发现目标,立即派出警力缉拿归案。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张书记的指示精神。元月9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乡镇长、主管林业的副职、林业站长参加的全县林业工作,会上就贯彻落实张文雄书记关于森林防火的指示精神由县委副书记熊超群进行了重点强调,对于下段的森林防火工作副县长杨秋良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建立森林防火机制。重点是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的责任制必须落实,村级防火信息员队伍必须健全,并保障每月50元的待遇标准必须落实。二是要加强防火宣传,在国、省、和高速公路两旁按每公里一块防火宣传碑牌密度坚决落实。三是要严格野外用火管理,对野外用火行为,对个人每次处200-3000元的罚款。四是要有效组织力量扑救。要保障乡镇扑火队伍人员数量,落实扑火物资装备,乡镇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指挥扑救。元月10日县林业局在局务会议上将市森指[2010]1号文件全文组织学习。元月11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又将市森指[2010]1号文件转发至各乡镇,各国有林场。
二是以路两边为阵地,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去年10月下旬以来县财政局拔出专项资金8万元,在107国道、省道315线、省道210线,制作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碑牌12块,喷绘宣传牌10块,永久性油漆牌10幅,石灰标语80条。同时县政府又从农业资金中切块拔出7万元,用于森林防火及农村综合工作的宣传。在县级公路两旁制作各类永久性标语480多幅。林业局与教育部门一道,在中、小学校,最近开展1-2堂森林防火宣传课,将预防森林防火火灾,爱林护林知识,紧急避险常识等向中小学生及教师全面进行宣传和教育。
三是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和考核力度。为加强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从元月13日开始,由政府牵头,组织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分别到26个乡镇、4个国有林场督查森林防火工作。督查主要内容是:森林防火宣传碑、牌的建立情况、乡镇干部防火包村情况、乡村两级防火应急分队的组建情况、扑火装备及物资储备情况、村级防火信息员待遇的落实情况、违规野外用火的处理情况等。同时,按照年初对乡镇制订的森林防火考核标准,严格考核,对于排名靠前的进行奖励,对名次靠后的乡镇通报批评。
四是查处违法野外用火,严惩失火犯罪。森林公安分成两个工作组,每组负责13个乡镇,在现天气晴朗时,分别与各乡镇派出所,林业站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凡发现一起,处罚1000-3000元,对不听劝阻人员,一律治安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刑事立案查处。对于已立案的,森林火灾肇事者,建立耳目,跟踪追查,一旦发现目标,立即派出警力缉拿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