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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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1-18 00:00
信息来源: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林农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遵照省委、省政府、省林业厅为民办实事要求,岳阳市林业局决定2010年继续实施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搞暗箱操作和人情分配,把木材生产计划分配纳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伐指标分配下达
岳阳市林业局根据湖南省林业厅下达的采伐计划,依法依规及时将采伐计划分配下达到各县(市)区林业局。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市林业局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将其一次性全额下达到下属林业站或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站收到县市区林业局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将其一次性全额下达到村和相关单位;村委会收到林业站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后,必须在40个工作日内,将其一次性全额下到拥有林木所有权的林农个人或森林经营单位。
二、采伐证办理
林木所有权人(林农个人或其他森林经营主体)携带下列资料到县(市区)林业局或其下属林业站申请核发采伐证:
1、申请采伐林木的林权证或其他有效的权属证明:
2、书面采伐申请报告(申请内容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年龄、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
3、采伐证核发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监督保障
县(市区)要按规定的时限及时下达采伐计划并向社会公示,确保采伐计划 入村到户率、公示率、及时率达到100%,下达的采伐计划和公示情况要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采伐计划下达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林权所有者和社会各界对采伐计划下达和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有异议或者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可依法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举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岳阳市林业局举报电话:0730-8859304
附:岳阳市2010年度集体(个人)商品材主伐指标入村到户公示表
单位:万立方米
单位
主伐出材量
单位
主伐出材量
岳阳市
29.6400
华容县
3.5368
岳阳楼区
0.3847
湘阴县
1.4162
经济开发区
0.5023
平江县
7.5231
云溪区
0.3504
汨罗市
3.8123
君山区
3.3215
临湘市
3.0732
岳阳县
5.1155
屈原管理区
0.6040
一、采伐指标分配下达
岳阳市林业局根据湖南省林业厅下达的采伐计划,依法依规及时将采伐计划分配下达到各县(市)区林业局。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市林业局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将其一次性全额下达到下属林业站或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站收到县市区林业局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将其一次性全额下达到村和相关单位;村委会收到林业站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后,必须在40个工作日内,将其一次性全额下到拥有林木所有权的林农个人或森林经营单位。
二、采伐证办理
林木所有权人(林农个人或其他森林经营主体)携带下列资料到县(市区)林业局或其下属林业站申请核发采伐证:
1、申请采伐林木的林权证或其他有效的权属证明:
2、书面采伐申请报告(申请内容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年龄、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
3、采伐证核发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监督保障
县(市区)要按规定的时限及时下达采伐计划并向社会公示,确保采伐计划 入村到户率、公示率、及时率达到100%,下达的采伐计划和公示情况要报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采伐计划下达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林权所有者和社会各界对采伐计划下达和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有异议或者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可依法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举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岳阳市林业局举报电话:0730-8859304
附:岳阳市2010年度集体(个人)商品材主伐指标入村到户公示表
单位:万立方米
单位
主伐出材量
单位
主伐出材量
岳阳市
29.6400
华容县
3.5368
岳阳楼区
0.3847
湘阴县
1.4162
经济开发区
0.5023
平江县
7.5231
云溪区
0.3504
汨罗市
3.8123
君山区
3.3215
临湘市
3.0732
岳阳县
5.1155
屈原管理区
0.6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