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全面实行封山育林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0-01-08 00:00
信息来源:
为了巩固已有造林成果,快速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2010年1月1日,醴陵市人民政府以第7号文件形式发出通告,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对全市所有林地全面实行封山育林。通告规定了封育范围、封育年限、封育要求,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各部门责任,强调了对违反封山育林规定的追究责任。同时为确保封山育林工作落实到位,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将市林业局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纳入全额预算,取消原与育林基金挂钩的做法,给予国有林场每年共20万元的资金。对金矿、煤矿、企业用地留予一定采伐指标。目前23万份《醴陵市人民政府封山通告》已经分发到全市各乡镇、村、农户手中。